根据四届四次职代会要求,设置项目见习负责人岗位,对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优秀员工,在岗位上进行锻炼和学习,以达到任职岗位的能力要求,独立承担工作任务,快速成长。为使岗位设置公平合理,在推荐条件、批复流程、能力考核等方面征求各位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请您认真作答,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