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评人员严格按照评价项目并根据职能部门服务当季度工作实际情况客观打分。为切实提高职能部门服务水平,除打分为“满意”外,其余评价等级(“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均需提交意见与建议,以便以后工作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