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肉类协会 北京市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年度用水信息表
关于
1年前
更新
0
频次
13
题目数
分享
有问题?问问AI帮你修改 改主题:如咖啡问卷改为奶茶问卷
填 表 说 明: 1. 水量计算起止:按整年计算,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若不是如此核算方式,请标注。2. 产品类别:(1)如果同时生产多种产品,请分别列出;(2)肉制品生产企业,请注明实际生产产品大类(可按生产许可证类别);(3)禽屠宰企业请注明禽的类别(白条鸡、分割鸡、鸭、鹅)。3. 主要节水措施设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4. 属性信息:猪牛羊禽屠宰应同时填写头/只(吨),肉制品仅需填写吨。5. 年用水量=生产车间用水+辅助车间用水+办公用水。(不含生活用水和其他用水)6. 生产车间用水指主要生产(畜禽屠宰中的浸烫、冲洗、冷却;肉制品生产中的原辅料处理、配料、腌制、罐装、蒸煮、杀菌;生产前后的场地、设备设施、容器等清洗消毒)用水;辅助车间用睡指辅助生产(设备维护、 水处理、锅炉、冷却设施、冷藏贮运、检验等)用水;办公用水指附属生产(厂区内的办公楼、绿化、职工食堂、车间浴室和卫生间、洗衣房等)用水。7. 取水信息:外购水指厂区外购的蒸汽等。8. 地表水取自河流、湖泊。9. 自备井水为打井取得。10. 备注:可填写表格中无法填写但认为油必要填写的内容,如雨水回收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