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丰台教委2022年工作安排及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根据区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4〕272号)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具体情况,经本人述职、组内推荐、考核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