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两级关于综合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按照加强常态化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学校建立14个排查组,中层干部担任组长,由组长抽调本组所排查小区居住的教师或本部门干事为组员,开展排查工作。此项工作8月1日起,8月14日止,期间每组按时间表排查1次即可。排查时按要求填写表格并上传打卡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