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源管理器中,若要选定的多个文件时,可先单击要待定的第一个文件,然后按住( ) 键,再单击最后一个文件,则这个连续区域中的所有文件都被选中。
如果已经选定了多个文件,要取消其中的几个文件的选定,应按住( )键的同时依次单击这几个文件。
待定文件或文件夹后,欲改变其属性设置,可以单击右 键,然后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 ) 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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