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级别
三级甲等
三级医院
二级甲等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社区服务中心
其他
4、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小于500张
500-1000张
1001-1500张
1501-2000张
2001-2500张
2501-3000张
3000张以上
5、2014年度医院出院患者数
小于1000人次
1000-10000人次
1万-3万人次
3万-5万人次
5万-10万人次
10万人次以上
7、您的技术职称是:
1年住院医师
2-3年住院医师
3年以上住院医师
3年以下主治医师
3年及以上主治医师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
10、如果您每天工作8小时,您每天用多少时间书写病历
≤1小时
1~2小时
2~3小时
3~4小时
≥4小时
12、为了更好的培养医师的临床思维,1年住院医是否需要书写住院病历(大病历):
13、您是否认为入院记录与首次病程记录内容有重复,可删减部分内容:
是,可删减部分入院记录内容
是,可删减部分首次病程内容
否,不需删减
入院记录与首次病程可以合并
14、入院记录中一般情况是否可只保留为: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共6项?
同意删减,可以仅保留此6项
不同意删减,各项均有存在必要
15、“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 您认为应记录在现病史中还是记录在既往史中?
应记录在现病史中,另起一段
应记录在既往史中
其他建议
16、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您认为是否可根据本病例情况酌情简化?
17、诊断明确、诊断依据充分的病例,是否可以不写鉴别诊断:
18、病情稳定但需长期住院的病人(如:精神病院、康复医院、家庭病床……),病程记录时间可以修改为:
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至少7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19、您认为诊断明确,病情平稳的患者是否仍需要主治医师、副主任(主任)医师三级查房?
20、您认为交接班记录是否可以合并?由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双签字:
24、您认为是否可以归类、合并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操 作等各类知情同意书:
25、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7、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 次,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无意见
时间要求过短
时间要求过长
将以上条款改为“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
28、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29、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30、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31、阶段小结书写时限改为 :
无需修改
每15天一次
每2个月一次
每3个月一次
33、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
34、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