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 )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代表生产经营单位决定
命令现场负责人组织
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采取紧急措施指挥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 )的事项。
事故应急措施
防止职业危害
安全技术措施
职业危害申报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当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
采取一切技术手段抢险救灾
要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后,在现场静观事态变化
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引起恐慌,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告之,不得隐瞒和欺骗。
从业人员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和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如:降低工资、降低福利待遇和解除劳动合同等。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