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复印须知
根据卫计委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申请人必须为患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
2.申请人为患者本人需要提供患者身份证材料、出院结算发票;
3.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供患者身份证明材料、出院结算发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代理书;
4. 出院二周后方可申请复印,以免因院内病历质控未完成复印不到病历;
5.病历复印收费:严格执行陕价行发【2007】28号文,病历资料复印(A4)纸:0.5元/张;
6.申请快递者邮费到付;
7.到院自取者请携带患者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8.死亡、保险及公检法需要家属或代理人现场申请;
9.病案复印授权委托书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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