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前是否会对照裁量基准作出处罚决定:
您对常见的违法行为(如逾期未申报、发票管理类)的处罚基准是否清楚:
正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A在2020年首次出现逾期未申报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改正,对A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适用首违不罚原则,不予处罚
罚款20元
罚款50元
罚款200元以下
非正常状态的企业B在2020年4-6月逾期未申报增值税,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改正,无欠缴税款及罚款,对B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罚款500元
罚款1000元
罚款1000元以下
罚款2000元以下
您认为影响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执行的因素是什么?(可多选)
业务培训太少,干部不了解基准的具体内容
税务行政处罚发生较少,不能勤学勤用、加深印象
影响处罚决定的外在因素(如特殊案情、人情世故)太多
容易凭过往经验、相似案例等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其他(请说明)
您在适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困难:
您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推行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