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程,应包括()等。
A、散热设备
B、管道
C、保温
D、自控阀门
E、仪表
供暖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及时进行(),对()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供暖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检查被隐蔽部位的管道、设备、阀门等配件的安装情况及保温情况,且安装和保温应分两次验收;对于直埋保温管道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暗埋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内及不进人的设备层内的供暖管道和相关设备,应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安装位置、标高、坡度;管道连接做法及质量;附件的使用,支架的固定,防腐处理,以及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验收规定完成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管道安装验收合格后,再对保温情况做隐蔽验收。
2)对直埋于地下或垫层中的供暖管道,在保温层、保护层完成后,所在部位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隐检,检查管道的安装位置、标高、坡度;支架做法;保温层、防潮层及保护层设置;水压试验结果及冲洗情况。
3)对于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地面防潮层和绝热层在铺设管道前,还要单独进行隐藏检查验收。
供暖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1)对于多层搂可以按每个供暖系统(热力入口)作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2)对于层数分区供暖的高层建筑供暖系统,可按照供暖系统不同的设计分区分别进行验收;
3)对于系统大且层数多的工程,可以按几个楼层作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4)对于垂直方向分区供暖的高层建筑供暖系统,可按照供暖系统不同的设计分区分别进行验收;
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核查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等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抽查
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应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记录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3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按照本标准附录A和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当复验的结果出现不合格时,该材料、构件和设备不得使用。
4在同一工程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料、构件和设备,当获得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具有节能标识或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检验批量可以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倍。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新修订的GB50411-2019标准中,在条文内容上基本上与原规范保持一致,增加了可以选择保温材料的热阻性能测试,可以是导热系数,也可以是热阻,但在散热器复验数量做了重大调整。
供暖系统中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和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等技术参数,是供暖系统节能工程中的重要性能参数,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供暖系统的运行及节能效果。
原规范和新标准都对上述内容进行了同样的表述,强调了散热器和保温材料性能的重要性。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是指同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相同材质的散热器,且规格相通。比如相同柱数钢制柱型散热器,规格是以高度不同进行区分的,600mm高、1000mm高、1200mm高等,是分属不同的规格;不同的柱数也分属不同的规格。
“同厂家、同材质的散热器”,是指由同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相同材质的散热器。比如钢管柱式散热器,铜铝复合散热器、钢铝复合散热器、铸铁散热器等,都分属不同的材质。
新标准不再强调散热器规格。在同一单位工程对相同材质的散热器进行抽检时,应包含不同规格(高度、断面尺寸)、不同长度(片数)的散热器,检验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
绝热材料的性能影响节能效果,选择绝热材料时性能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保温材料
1、热导率,在平均温度为298K(25℃)时热导率值不应大于0.08W/(m-K)。
2、密度,密度不大于300kg/m3。
3、抗压强度,除软质、半硬质、散状材料外,硬质无机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30MPa,有机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0MPa。
4、使用温度范围,应在注明最高使用温度范围以内。
5、其他参数,材料燃烧性能级别、含水率、吸湿率、热膨胀系数、收缩率、抗折强度、腐蚀性及耐腐蚀性等性能应满足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设备及管道绝热材料的选择保冷材料-主要参数要求
泡沫塑料及其制品25℃时的热导率应不大于0.044W/(mK),密度应不大于60kg/m3,吸水率应不大于4%,并应具有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小于30%,硬质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应不小于0.15MPa。
泡沫橡塑制品0C时的热导率应不大于0.036W/(mK),密度应不大于95kg/m3,真空吸水率不大于10%。
泡沫玻璃及其制品25℃时的热导率应不大于0.064W/(mK),密度应不大于180kg/m3,吸水率应不大于0.5%。
应在注明最低使用温度及线膨胀系数或线收缩率范围内。
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对设备和管道无腐蚀作用,当遭受火灾时,不致大量逸散有毒气体。
空调与供暖系统水力平衡装置、热计量装置及温度调控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数据读取、、调试和维护(多选)
《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9.2.5散热器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组散热器的规格、数量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每片散热器的规格、数量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金属性涂料。
13、《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9.2.6散热器恒温阀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恒温阀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暗装散热器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并远离发热体,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或其他障碍物遮挡;
暗装散热器的恒温阀的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
明装散热器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并远离发热体,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或其他障碍物遮挡;
明装散热器的恒温阀的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
散热器恒温阀(又称 、 )安装在每组散热器的进水管上,它是一种自力式调节控制阀,其核心作用是保证能分室(区)进行室温调控。因为能分室(区)进行室内温度调控,是实现采暖节能的基础,离开了室内温度的调控,供暖节能也就无从谈起。同时提供房间温度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节控制的条件,也是提高采暖舒适度和节能的需要。
热力入口装置:热力入口是指室外热网与室内采暖系统的连接点及其相应的入口装置,一般是设在建筑物楼前的暖气沟内或地下室等处。热力入口装置通常包括( )、水力平衡阀、总热计量表、过滤器、( )、温度计等。
平衡阀的选型及安装位置要求:
室内供暖为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热力入口的平衡阀应选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室内采暖为双管系统,热力入口的平衡阀应选用自力式压差控制阀。
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或流量控制阀两端压差不宜大于100kPa,不应小于8.0KPa,具体规格应由计算确定。
管网系统中所有需要保证设计流量的热力入口处均应安装一只平衡阀,可安在供水管路上,也可安在回水管路上,设计如无特许要求,从降低工作温度,延长其工作寿命等角度考虑,一般安装在回水管路上。
热计量表:
无论是住宅建筑还是公共建筑,无论建筑物中采用何种热计量方式,其热力入口处均应设置热计量装置——总热量表,作为房屋产权单位(物业公司)的住户结算式分摊热费的依据。从防堵塞和提高计量的准确度等方面考虑,该表宜采用超声波型热量表。
热力入口装置中总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宜装在回水管上,以延长其寿命、降低故障率、降低计量成本;
进入热量计量装置流量计前的回水管上应设置滤网规格不宜小于60日过滤器;
对总热量表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内容为:检查铅封是否完好;检查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检查有无水滴落在仪表上,或将仪表浸没;
检查所有的仪表电缆是否连接牢固可靠,是否因环境温度过高或其他原因导致电缆损坏或失效;
根据需要检查、清洗或更换过滤器;
检查环境温度是否在仪表使用范围内。
供暖管道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材质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管壳的捆扎、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采用防腐金属丝、耐腐蚀织带或专用胶带捆扎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应紧密,无滑动、松弛及断裂现象;
3硬质或半硬质保温管壳的拼接缝隙不应大于5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4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5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保温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防潮层外表面搭接应顺水;
6立管的防潮层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lm;
8阀门及法兰部位的保温应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保温层、尺量。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抽样,并不少于5处。
建筑设备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系统( )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验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系统的试运转与调试:
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与调试;
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控制功能和控制逻辑的验证;
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同建筑物室内空调系统或供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控制功能的验证;
《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9.3.1供暖系统阀门、过滤器等配件的保温层应密实、无空隙,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 )。
供暖空调系统绝热工程施工应在系统水压试验和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绝热材料性能及厚度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2绝热层与管道、设备应贴合紧密且无缝隙;
防潮层应完整,且搭接缝应顺水;
管道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阀门、过滤器、法兰部位的绝热应严密,并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冷热水管道及制冷剂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
通常主要隐蔽部位检查内容有:、配件安装及绝热、、绝热材料粘结或固定、、热桥部位处理等。
地沟和吊顶内部的管道
绝热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绝热板材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热桥部位处理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所采用的设备、管道、自控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和功能应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涉及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内机等设备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风压、噪声及功率,风机盘管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效率;
空气能量回收装置和双向换气装置的风量、静压损失、出口全压及输入功率;装置内部和外部漏风率、有效换气率、交换效率、凝露、噪声;
阀门与仪表的类型、规格、材质及公称压力;
成品风管的规格、材质及厚度;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应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记录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按照本标准附录A和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当复验的结果出现不合格时,该材料、构件和设备不得使用。
在同一工程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料、构件和设备,当获得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具有节能标识或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检验批量可以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倍。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的用量较多,且其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功率、水阻力及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会直接影响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的节能效果和运行的可靠性。《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2019对风机盘管的分类有:
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卧式、立式、卡式和壁挂式,代号分别为“W”“L”“K”和“B”。
按安装形式可分为明装和安装,代号分别为“M”和“A”。
按进出水方位可分为左式和右式(面对机组出风口,供回水管分别在左侧和右侧),代号分别为“Z”和“Y”。
按出口静压可分为低静压型和高静压型,低静压型代号省略,高静压型代号为“G+出口静压值”。按用途类型可分为通用、干式和单供暖,通用代号省略,干式和单供暖代号分别为“G”和“R”。按电机类型可分为交流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交流电机代号省略,永磁同步电机代号为“YC”。
按管制类型可分为两管制(盘管为1个水路系统,冷热兼用)和四管制(盘管为2个水路系统,分别供冷和供暖),两管制代号为“2(盘管排数)”,四管制代号为“4(冷水盘管排数+热水盘管排数)”
10.2.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度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数据读取、操作、调试和调试;
空调系统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和冷、热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风管与部件、建筑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需要绝热的复合材料风管及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处和内部支撑加固处等,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表3.4.3最小抽样数量抽检,风管的严密性检验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个系统。
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
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风管系统阀门等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空调水系统管道、制冷剂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绝热管壳的捆扎、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耐腐蚀织带或专用胶带捆扎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应紧密,无滑动、松弛及断裂现象;
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立管的防潮层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
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应严密,并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供暖空调系统绝热工程施工应在系统水压试验和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绝热材料性能及厚度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2绝热层与管道、设备应贴合紧密且无缝隙;
防潮层应完整,且搭接缝应顺水;
管道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阀门、过滤器、法兰部位的绝热应严密,并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冷热水管道及制冷剂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
空调冷热水管道及制冷剂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 ),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
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进行管道连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 ),且不得少于( )台。
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变风量空调系统联合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空气处理机组应在设计参数范围内对风机实现变频调速;
空气处理机组在设计机外余压条件下,系统总风量应满足本条文第1款的要求,新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0~+10%;
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最大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0~+15%;
改变各空调区域运行工况或室内温度设定参数时,该区域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风阀(风机)动作(运行)应正确;
改变室内温度设定参数或关闭部分房间空调末端装置时,空气处理机组应自动正确地改变风量;
应正确显示系统的状态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