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是第25个税收宣传月。税收宣传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本栏目从4月1日起,推出税收知识有奖问答,每天一题,每天前15名答对的观众可以获得精美礼品一份。欢迎参与今天的有奖问答。今天的题目是: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此说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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