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生产物料及产品必须贴物料卡注明物料/产品信息。物料/产品应采用不同颜色的标示区分其状态, “合格”贴绿色的合格证、“不合格”贴红色的不合格证、“待检”贴白色的待验证。
B、批准使用证,粘贴前要将原质量凭证的信息划“×”,粘贴时需要覆盖物料卡上的待检区域或者不合格区域。
C、设备状态牌应包括设备编号、设备用途、批号、状态(待确认、确认中、生产中、待用、待清洁、清洁中、已清洁、维护中、停用等)及清洁等内容。
D、不合格物料只需粘贴不合格标识,不需要进行隔离。
E、取样证应牢固粘贴在对应的被取物品外包装“仓库物料卡”或“车间物料卡”的左侧,如再次取样,取样证应贴于前一取样证的左侧,原取样证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