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7日】每日一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第二百四十二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规定使用、管理印章,造成银行利益重大损失的。

(二)未按规定使用、管理印章,造成关键印章失窃、盗用、遗失等情况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管理印章,造成风险事件的。

(四)违规使用已停用的印章的。

(五)擅自在审批手续不完整、关键信息缺失、字迹模糊的文件上加盖印章的。

违反印章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规定使用、管理印章,造成银行利益重大损失的
未按规定使用、管理印章,造成关键印章失窃、盗用、遗失等情况的
未按规定使用、管理印章,造成风险事件的
违规使用已停用的印章的
擅自在审批手续不完整、关键信息缺失、字迹模糊的文件上加盖印章的
所在单位
城关
七里河
西固
安宁
红古
榆中
永登
皋兰
新区
所在岗位
金融从业人员
纯邮务柜员
所在网点
    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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