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评选范围为本班未获选过优秀家长的家长,每班推荐5名优秀家长人选。
二、评选标准:
1.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针对子女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家校共育,效果良好;
2.理念正确,方法科学,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尤其是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的培养,引导孩子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3.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参与班级的全面建设,为学校和班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从学校实际出发,主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5.正确认识家校责任,主动承担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理解、支持学校的工作。
三、评选办法:
在“优秀家长”评选活动问卷星上进行投票,每个家庭仅由1名家长参与投票,在投票选项中选择10名家长进行投票(已获评的家长不再参与评选),投票结束后,对每名家长得票数进行统计,选出总得票数前五的家长(若票数一致则以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多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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