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货物列车列尾主机漏风、丢失、损坏不能继续运行时的处置:
1.始发站(中间站)列尾主机排风不正常,报告车站,由车站值班员派胜任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处理。
2.始发站(中间站)列尾主机漏风造成列车充、排风不正常,报告车站,由车站值班员派胜任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处理。
3.运行途中如遇列尾主机漏风无法运行时,区间停车,向前方车站汇报,机车乘务员负责检查确认,关闭列车尾部车辆后端折角塞门,需进行制动主管贯通试验,向前方站车站值班员请求“列尾装置故障(或丢失)的调度命令”(见图38-1)。
4.按列车调度员指示运行至具备换挂列尾能力的车站处理,在运行途中调速时司机注意充排风时间。(与车站配合做好进行简略试验)
第三十九条 发现列尾装置查询不到列尾风压或列尾风压异常时的处置:
1.列车在站停车简略试验过程中,发现列尾风压异常,立即通知车站检查处理,处理完毕具备开车条件后,起动列车,严禁盲目臆测开车。
2.运行途中司机报告就近站车站值班员,按其指示在前方停车站处理。
3.无法处理时,万吨列车分解运行或换挂列尾后继续运行;普通列车下达“列尾装置故障调度命令”运行至终到站。
4.已下达“列尾装置故障的调度命令”的列车,在运行途中司机应按规定查询列尾风压。
第四十条 运行途中发现货物列车制动失效,车辆折角塞门关闭时的处置:
一、内燃机车牵引:
1.应立即开放列车管手动放风塞门使列车停车(自阀置紧急位)。
2.按压司机室列尾装置排风键,使用列尾装置主机排风制动。
二、电力机车牵引:
1.使用动力制动。
2.如遇动力制动故障时,开放列车管手动放风塞门使列车停车。
3.按压司机室列尾装置排风键,使用列尾装置主机排风制动。
4.如挂有重联机车或后部有补机的列车,本务司机在发现制动失灵时,通知重联机车或补机机车采取制动措施。
第四十一条 运行途中单机制动失效时处置
1.立即投入动力制动。
2.施加停放制动或拧紧手制动机使列车停车。
3.如遇动力制动故障时,开放列车管手动放风塞门使列车停车
4.非操纵端操作:将非操纵端重联阀置本机位,使用单阀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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