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件方接到智能遗失任务( )内补录价值100%返款?
发件方接到智能遗失任务( )内补录价值50%返款?
0<T≤72H内
72H<T≤168H内
T>168H
T>172H
智能遗失系统未抓取/失效后仍遗失的快件,发件方仍在原有理赔录入界面进行投诉,操作流程不变。
发件方超时未补录价值,网点未闭环扫描操作,快件转延误件处理,按60元/票处理,返还发件方。
发件方超时未补录价值,无法再发起人工投诉,后续导致的客诉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补录后系统匹配无面单,发件方须进行审核认领;如恶意不认领,被举报成功,遗失不成立且按发件方恶意行为处罚2000元/票。
发件方做弃件处理后智能遗失任务状态变更为已完结。且后续此运单产生物流轨迹不触发智能遗失任务, 弃件完结的任务不允许发起三件理赔
责任方发起协商后,发件方若拒绝协商,须在完成补录价值后,再操作: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