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以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计提,提取标准原则上不低于 1.5%。。
3、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由工程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转嫁由分包单位承担。
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和管理。
6、对机场场道工程,本年度计划施工产值不足5000万元的专职安监人员不少于1人。
7、对机场场道工程,本年度计划施工产值1亿元以上(含)的专职安监人员配备不少于 2人。
8、对机场场道工程,本年度计划施工产值5000万元以上(含)不足1亿元的不少于2人。
9、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10、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