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培公司名称
番电集团
城北公司
增电集团
从化公司
南电公司
技术公司
工程公司
电建公司
西南公司
正航公司
中诚公司
泰捷公司
电器公司
汇隽公司
工程设计院
涉及临近带电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并经运行单位安全交底
施工前,应检查施工所需工器具、设备是否经试验、检验合格并处于良好状态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对分包单位及其作业人员严加管控,严禁分包单位未经许可和同意私自开工,随时制止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工程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根据风险分析情况,自行对与地下管线临近或交叉的位置进行全段探测并形成物探记录,物探记录应对探明的管线类型、规格、数量、埋深、走向等进行详细说明或附图标识, 以便明确地下管线的位置。
集团及各公司人员到现场检查均应签到留有痕迹,如实记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完毕后,将检查记录表交现场工作负责人签名确认,检查表及整改记录应分类存放。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工程部门在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开挖时如发现有不明管线或事先没有明确的地下管线或其他障碍物时,应及时停止操作,向监理、业主等有关单位报告,经明确和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提前通知管线权属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管控,专职安全员或安全监护人全过程监护。
根据风险等级各级人员到岗到位管控要求,当风险未特别关注(高风险)时,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管控,部门负责人(C 级)人员或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巡查安排到场管控或巡查。
涉及地下管线施工作业需落实安全管理“七项措施”其中之一为:“斩切电缆等到少有2名员工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