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当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中要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B级。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
A.安全可靠
B.经济合理
C.及时迅速
D.方便适用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临时救援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m,且不宜超过()m。
()、()、()或()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m 。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级。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具。
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应大于()m,高层建筑不应大于()m。
A30,50
B.40,30
C.50,30
D.60,30
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和()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