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使用单位须在活动开展前三天将审批表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以便备案登记,审批表请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校团委存档,一份申请单位存档并用于联系报告厅管理人员开门。
2、审批表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3、各使用单位举办活动一切工作自行完成,需使用相关设备的,校团委办公室可提供设备。
4、各使用单位申请使用会场后,凡遇与校方临时重大活动冲突,必须服从学校调配。
5、活动联系人负责所使用的报告厅的管理,活动开始前一天联系管理员开门,活动后应负责关好所有设备,填写桌面使用记录簿,搞好报告厅的卫生,关好门、窗等,并电话告知管理员。
6、校团委联系电话:2808315;管理员电话:林成满 19978046129。
7、申请单位使用完报告厅后,不要关掉报告厅的总开关,这个总开关与教室外的电源相通的,被关掉的话会影响教室外的照明,所以务必不能关掉总开关。未尽事宜可联系校团委潘老师,28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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