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知情同意书

请提供一位您的联系人,并保证信息的有效性。在紧急情况下(如威胁到生命安全的情况等),心理治疗师将与该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您的状况。请确认联系人信息的有效性,如因信息有误造成损失,心理治疗师和治疗机构将不承担责任。紧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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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了解本次团体工作是通过团体心理的理论技术,协助成员探索觉察内心世界,从而获得成长,提升生活满意度。团体过程中可能会有强烈的情绪宣泄,其他成员的团体心情也可能触动到自己,而这种触动可能会导致不适和不良反应。

本人确认不存在精神障碍,无心脏病等容易因情绪导致生命危急的病史,本人自愿参加此次团体工作。

保密原则:为了更好地保护所有参与成员的隐私权,共同营造信任安全的团体氛围,本人郑重承诺遵守保密规则,在团体工作中,遵守团体规则,不在团体以外谈论或是发表任何在团体中发生的事情的有关内容,不将团体中成员的信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团体带领者承诺,遵守《精神卫生法》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严格保密。团体成员只有在涉及自我伤害、伤害他人,没有行为能力者受到暴力和性伤害以及法律要求通报的情况下,团体带领者会突破保密原则,与紧急联系人联系,或履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来访者的伤害行为。团体工作有关信息只有团体带领者本人会做相关记录,对所有记录资料严格保密,若作为案例督导时使用,我们会征得团体成员同意,并在讨论案例过程中隐去其中的身份信息。若有违反以上保密协议,团体成员或团体领导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诉其违反伦理要求。

请在此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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