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30日):交通运输企业要主动对照《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7项职责规定、方案明确的27项治理内容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全面、细致查找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履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倒排治理时间路线图,落实治理工作方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持续改进。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在自查自纠阶段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完成自查自纠后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订安全生产履职承诺书( 见附件)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承诺书签订率和备案率要达到100%。